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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协会现有团体标准管理的自我声明

来源:山东省团餐行业协会  时间:2023-11-08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《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》等国家相关团体标准法律法规,为促进协会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,现就协会团体标准,发布以下声明。

一、已发布团体标准清单

序号

发布号

已发布团体标准名称

1

T/SDGCA 1-2018

团餐企业(单位)等级划分与评价规范

2

T/SDGCA 1-2021

中小学配餐规范

3

T/SDGCA 0003-2023

绿色餐厅评价规范


二、管理合规性声明

1、符合国家民政部门社会团体组织管理要求:我协会3年内未被民政部门列入异常名录。

2、符合社会团体组织收费管理相关规定:我协会3年内未因违规收费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;我协会明示收费标准和经费使用情况,所收经费应专款用于标准编制工作,且总额不高于标准编制实际使用经费;3年内未以参编、署名、排名等为由收费,未以标准立项为由收取管理费。

3、符合知识产权管理相关规定:我协会3年内未被有关部门认定标准化工作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;我协会制定的团体标准未抄袭其他任何机构制定发布的标准。

4、制定范围规范性:我协会依据协会章程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。

5、其他:我协会3年内没有利用团体标准实施妨碍商品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、限制市场竞争行为。

三、标准查重

我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提出的技术要求(引用内容除外),与已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、团体标准一致度不超过30%。

四、标准文本可获得性自我声明

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:我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,全部依法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(https://www.ttbz.org.cn)和协会网站(http://www.sdtc2016.com/)上进行自我声明公开,明确标准文本的获取方式(在协会网站上免费无偿下载),确保文本获得渠道畅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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